10/09/2026 | Press release | Distributed by Public on 10/08/2026 18:38
记者从苏州市税务局获悉,江苏税务12366发布10月税费征缴温馨提醒,明确本月税费申报缴费时限,并公布多项税收新政落地安排。
根据统一安排,2026年10月纳税申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截止日期均为10月26日。税务部门提醒,各企业及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完成申报缴费,逾期将产生涉税风险及滞纳金。
新政方面,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2026年度名单申请启动。2025年度入选且高企资格有效的企业,已于2026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需重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存量企业可自9月起、新增企业自10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统一为2027年4月10日。
自然人增值税代扣代缴新规即将落地。2026年11月1日起,境内单位需为自然人7类应税交易代扣代缴增值税,配套专项申报表同步启用。2026年1至10月期间的相关交易,仍由自然人按规定自行申报,扣缴义务人应配合做好信息告知。
江苏开展白酒消费税"一品一码"管理试点。全省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生产企业纳入试点范围。9月30日前存量白酒完成赋码,10月1日起新品须赋码,销售时开具带"白酒"标签的数电票,计税价格核定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