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02/03/2026 | Press release | Distributed by Public on 02/03/2026 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深化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26-02-03)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乌拉圭东岸共和国总统亚曼杜·奥尔西于2026年2月1日至7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二、此次两国元首会晤,延续了中乌建交38年来形成的传统。建交以来,两国历任国家元首均举行会晤,取得积极成果。双方一致同意深化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密切往来,拓展合作新领域,提升双边关系水平。

三、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奥尔西总统举行了卓有成效的会晤,就双边关系、中拉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会见奥尔西总统。中乌双方重申,建立在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基础上的真诚友谊和牢固政治互信,是两国共识。

四、双方强调双边关系的多维性,一致同意拓展和深化务实合作,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并加强在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框架内的合作,持续彰显中乌关系的战略价值和长期性。双方一致认为,中乌关系是不同国土面积、人口规模和经济体量国家之间开展合作的典范。

五、两国元首回顾并重申2023年11月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的各项共识,该声明为过去两年多来两国落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确立了路线图。本声明将对该路线图加以更新和巩固。双方重申,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落实,体现了两国关系的坚实基础、双边关系发展的丰硕成果、政治互信的不断深化,以及迈向共同未来的意愿。2028年两国将迎来建交40周年,这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决定届时共同庆祝。

六、中乌传统友好,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相互理解和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乌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乌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这违背一个中国原则,乌方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努力。乌方重申支持中方在涉港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的正当立场,支持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努力。

七、乌方高度评价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中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相信"十五五"规划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包括乌拉圭在内的各国发展提供更多确定性、稳定性和新机遇。乌方赞赏中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认为中国式现代化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新路径、新选择。

八、立法机构交往是中乌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重要渠道。中方祝贺乌拉圭国会成立新一届乌中议会友好小组。双方支持两国立法机构深化各层级交往,加强经验交流互鉴。

九、双方将继续保持高层交往,促进各部委和机构之间的交流。双方已于2025年举行中乌外交部第12次政治磋商,并将继续通过该机制加强两国外交部间合作,保持沟通协调渠道,就双边关系和其他共同关心的全球性议题持续扩大共识、巩固政治互信。

十、双方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同意继续深化落实2023年1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强调双方发展战略高度协同、双方经济高度互补。

双方表示愿在产业与投资、能源与能源转型、农产品加工业与粮食安全、制造业、水利基础设施、可持续矿业、应急管理、税务、海关、物流、海运及港口、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铁路基础设施及联合研究实验室等领域推进合作项目。同时,双方一致认为,应利用乌拉圭作为南大西洋物流枢纽的区位优势,着力促进生产联动、技术创新,提升服务供给。

乌方重申其技术中立原则,认可中国企业参与乌拉圭5G网络建设,并愿继续基于开放的国际标准及效率、安全与竞争力准则,对各类技术解决方案进行评估。

十一、双方认识到两国经济高度互补性及中国是乌拉圭主要贸易伙伴的重要性,对双边货物与服务贸易持续增长表示祝贺,均希望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双方一致认为应促进包括加工农产品和制造业产品在内的贸易多元化,并促进服务贸易增长。双方积极评价经贸混委会作为推动贸易与投资的核心机制作用,并于2026年举办了该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双方强调此访期间就贸易便利化议题取得进展,同意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内继续加强双向投资政策和项目信息交流,并广泛宣传基础设施、物流、清洁能源、数字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及全球服务业等领域的机遇。双方赞赏中乌签署《关于促进产业投资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不断提升产业投资与合作水平。为完善双向投资的法律框架,双方欢迎当前正就更新和完善1993年签署的《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进行的谈判,以加快推进双向投资法律框架现代化,为经济主体提供可预见性和法律确定性。

十二、双方重申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致力于推动改革,以加强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双方强调2026年3月将在喀麦隆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14届部长级会议达成更加实质、务实成果的重要性。双方重申愿继续推动多维度贸易合作。因此,双方强调希早日开启中国同南方共同市场自贸协定谈判。

十三、双方强调金融合作的重要性。中方重申支持乌拉圭作为域外成员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展合作。双方表示愿继续加强在可持续基础设施、清洁能源、互联互通和生产发展等领域融资方面对话,探索共同感兴趣的新项目,巩固长期经济合作。

十四、双方强调在粮食安全与可持续利用粮食资源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双方欢迎两国专家举行首次技术会议,就粮食产后减损、技术创新及示范推广等议题交流经验。双方承认在卫生和植物卫生标准方面面临共同挑战,并表示愿加强主管部门间的技术对话渠道,包括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内建立合作机制。同时,中方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粮食安全、营养与消除饥饿计划》(拉共体2030粮食安全计划)。

十五、双方高度评价科技创新合作在双边关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在农业科研领域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双方愿共同落实中乌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共识,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科技人员交流、技术转移等方式深化合作,在共同确定的优先领域加强联合研究,继续推动大豆、生物纳米制药等联合实验室建设,并确立中乌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十六、双方重申南南合作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并对签署《关于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的谅解备忘录》表示欢迎。乌方高度重视同中方开展各领域发展合作,特别感谢中方2025年5月提供的援助。鉴此,双方将促进两国发展合作主管部门间密切交流并实施有关合作项目。

十七、双方强调农业合作机制对解决双方关切的重要作用,愿进一步深化种质资源、生物技术、水产品加工等农牧业及渔业领域合作。

十八、双方重申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呼吁全面、完整、有效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集体行动,并一致认为继续在这些领域开展合作至关重要。双方重申愿在现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可再生能源、能源转型和能效领域的合作。

十九、双方同意继续推动地质和矿业领域合作,欢迎中国矿业联合会与乌拉圭国家矿业地质局举办投资研讨会。双方致力于打造和维护互利共赢、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以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助力全球能源转型。

二十、双方同意扩大教育合作,在教师培训、人工智能领域加强交流,共同推动新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在乌拉圭推广中文教学。中方欢迎乌拉圭更多优秀学生来华留学。

二十一、双方同意深化在教育、技术创新、文化、旅游和卫生领域的合作,将加强媒体、艺术家和青年组织间联系,增加学生交流,以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乌方感谢中方对乌拉圭公民短期赴华提供免签政策。双方重申决定召开中国-乌拉圭南极合作委员会新一届会议以促进南极合作。

二十二、在国防领域,双方强调应根据各自优势,并基于对联合国维和系统的共同承诺,加强在维和行动方面的合作与相互支持,包括增加国际维和培训交流。

二十三、双方重申重视体育合作,并致力于加强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鉴此,双方一致认为持续深化两国体育合作至关重要。

二十四、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于2025年11月13日生效,愿进一步加强两国警务司法合作。

二十五、双方在诸多国际和地区事务中拥有共同利益。鉴此,双方再次重申坚定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国与乌拉圭在发展中国家框架中开展合作,重申在多边论坛内保持对话并开展合作的重要性。

二十六、根据双方建立深厚友谊与政治互信秉持的基本原则,双方重申,共同维护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至关重要。

乌方高度评价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双方将在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加强务实合作,通过积极参与"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各项活动,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乌方重申赞赏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双方愿携手践行全球安全倡议精神,围绕促进地区和全球和平稳定加强合作。乌方赞赏中方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认同倡议阐明的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维护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

二十七、中方支持乌拉圭提出的"和平推动者"倡议,强调在此方面凝聚全球合力的重要性,并特别重申中国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和平区地位。同时,中方祝贺乌拉圭接任"77国集团和中国"轮值主席国,愿围绕乌任期内有关议程,特别是发展议题和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开展合作。

二十八、乌方赞赏中方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愿同中方共同落实"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联大决议和《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双方重申愿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强对话合作。

二十九、乌方欢迎中国发起成立国际调解院,愿加强双边调解领域合作,推动国际调解院为和平解决争端、促进各国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十、双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双方作为《公约》首批签署国,愿推动《公约》尽快生效,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并在《公约》后续进程中保持沟通。

三十一、在地区层面,双方承诺继续协调行动,增强中拉论坛活力。中方祝贺乌拉圭将于2026年3月接任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轮值主席国。乌拉圭高度评价第三份《中国对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政策文件》,愿同中方一道,落实好团结、发展、文明、和平、民心"五大工程",共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乌方在其担任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轮值主席国期间,将在中拉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与中国保持密切合作,推动双方关系发展。该论坛以"共谋发展振兴,共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为主题,于2025年5月在北京举行。双方还将推动落实《中国-拉共体成员国重点领域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5-2027)》。

三十二、在两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在贸易、投资促进等多个领域签署达成了19项合作协议。

三十三、奥尔西总统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盛情款待,强调愿继续发展两国政府和人民间友谊,进一步提升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水平。为此,奥尔西总统再次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时访问乌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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