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f Taiwan

03/13/2026 | Press release | Distributed by Public on 03/13/2026 03:4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3月13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3月13日)

2026-03-13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3月16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伯鑫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6904)申請廢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1730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仟元,及115年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1810號函同意延長募集期限至115年5月9日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9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3月13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雇人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裁處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3月13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票證券)及其受雇人陳員。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交易法第101條第1項、第119條第1項第2款、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1項及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國票證券期貨自營部主管陳員於虧損金額超逾年停損限額致停權時,未經核准復權,仍有新增部位交易之情形,且該公司風險管理室未即時監控陳員日中部位,另交易單位亦未於系統設定停權並控管陳員新增交易,國票證券及陳員核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國票證券新臺幣24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停止陳員1個月期貨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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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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