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3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光禹國際數位娛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興櫃,證券代號6595)申請撤回申報私募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0元補辦公開發行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撤回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9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5年3月10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1條規定之令。(金管證券字第1150380806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施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30
肆、處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3月10日
二、受裁罰對象: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智安公司或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陸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7項、第178條第1項第9款及第179條。
四、違反事實理由:智安公司於114年6月20日股東常會選任本屆5席董事,截至114年11月7日止計2席董事辭任,致董事缺額已達114年選任席次之三分之一,惟該公司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60日內(115年1月7日前)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7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9款及第179條規定,就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76
伍、會計師違反洗錢防制法之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3月1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曾○○會計師。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洗錢防制法第8條第1項、第4項、第5項及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12條、第16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本會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14年11月5日對曾會計師所屬事務所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現地查核,經抽核曾會計師辦理公司資本額查核簽證案件,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未利用外部資料庫或資訊來源確認客戶及其實質受益人是否為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之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及是否屬法務部公告之制裁名單等情事,核已違反洗錢防制法第8條、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12條及第16條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洗錢防制法第8條第5項規定,處曾會計師罰鍰新臺幣5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91
陸、處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3月1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能海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能海公司未於115年1月12日(遇假日順延)以前公告申報114年12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能海公司上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